大连汇丰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
我公司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委托,对位于庄河市大营镇大营村,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050.26平方米、房照号为庄村房执字第0002228号、0002229号、0002669号、0002670号、0002671号的五幢房屋和机器设备若干(详见大连天裕昌盛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[2010]法字第00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大连达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达资评字[2010]第00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)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。评估价值合计为:8,788,286.00元人民币。
拍卖时间:2011年3月1日上午10:00
拍卖地点:大连华博国际商务中心16层会议室
展示时间:2011年2月15日-2011年2月17日
展示地址:标的物所在地
联系电话:0411—82867565
联系人:李小姐
有意竞买者,请于2011年2月28日14时前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交纳竞买保证金176万元人民币(支票以到账为准),联系人:满女士,电话 83775579。交付保证金后,于2011年2月28日16时前持收据及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。(本次拍卖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,监督电话:83775208)
请庄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、大连中宇电子有限公司、庄河市校办电子厂、于平、孙健华及利害关系人派人参加拍卖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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